10月20日,广东省将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据了解,广东省将于2017年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确认为超载车辆后,不只是最高罚3万元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可能会列入黑名单,甚至入刑!
7月31日,据南方日报第8版刊出《“互联网+”探出执法新路,试点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下降近八成》报道,广东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同比下降76.33%,车辆通行效率同比提升10.88%,试点期间全省实现“零”投诉……自4月20日在广州、佛山、珠海等8市38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试点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以来,广东省探索出了一条高效可行的交通执法新路,有效遏制了非法超限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介绍,广东将于2017年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并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静表示,广东省正在建设以国省道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为重点的非现场执法信息系统,下一步将在广州、珠海、佛山、肇庆、茂名、惠州6个地市试点开展国省道非现场执法工作,非现场执法模式也将在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执法领域逐步实施。
相关规定与处罚标准
其中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具体处罚事项为
(一)将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开展入口阻截劝返工作,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有三次超限超载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