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此项改革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市从责任分工、培训指导和强化宣传三个方面展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吉安市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排污单位许可证核发工作分工明确,管理到位。
《方案》明确首批造纸及火电项目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市局为主,各县(市、区)环保局应抓紧督促协助辖区内企业做好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市局环评科负责总协调,市局总量科、监察支队、污防科、监测科负责相关排污申报表格的审核,行政审批科负责排污许可的受理及发放,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任务及分工明确,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构建了组织保障。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涉及面广、核定内容多,为规范我市排污许可证申领、审核、发放、管理,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政策解读;2017年我市排污许可制工作安排和要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介绍与演示等相关文件。同时,编印下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将该资料汇编下发给各县(市、区)环保局及辖区内有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