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民警来到现场调查发现,厂子大门紧闭,并没有开工的迹象。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民警王红超透露:“一共有五六间厂房,为了逃避检查,他们每天下午六点到次日凌晨六点开工。”原来,这是一家印刷厂,专门在夜里悄悄的工作。
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后,2017年12月8日,民警对这个印刷厂展开了突击检查。面对民警,员工们理直气壮,拒不承认排放污水的事儿,表示印刷厂是9月份才从海淀区搬迁至此,已停产一个多月。在他们看来,工厂没有开工,所有的机器设备也都没有启动,民警不可能发现问题。
然而员工们没有料到,民警竟然轻车熟路,带着员工绕到了厂房的后墙根处,并从这里发现了线索。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一位民警表示,整间厂房,有间屋子是制版的操作车间,也就是产生废弃显影液的房间,显影液从墙洞排出来,流到地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的污染。
随后,在在经理室,民警发现了机长提货单,原来这里的经营者田某就是看中这个厂房地处偏僻,才将印刷厂搬迁至此,特别是后院只有一条荒废的小路,平实根本没人经过。因此,该厂在夜间开工,悄悄地把使用过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显影液直接排放在院外。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一位民警表示,显影液含有毒有害物质,且重金属超标,渗入在地下水,人一旦喝了,会对呼吸道和消化系统带来很大的危害。流到地面后,地表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生长植被。
我国刑法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疾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