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在推进中
据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年底内福建省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等14个行业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均须领取新版排污许可证。上半年全省已完成火电、造纸两个行业22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目前,水泥、石化、电镀、平板玻璃、炼焦、原料药制造、制革、纺织印染、制糖、农药、氮肥及有色金属冶炼行业12个重点行业共有54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在推进中。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遵循‘应发尽发’的原则,但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尤其是手续不齐、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不能‘开绿灯’,也就是说,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是不能领到排污许可证的。如上半年火电、造纸共238家企业申请,而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有220家。”相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转向“我要守法”
相比旧版许可证,新版排污许可证有了不少改变:分为正本和副本,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范管理。正本标注着单位名称、行业类别、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信息。副本则是厚厚一本书,记录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方案、信息公开要求等信息。许可证上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监制”,最醒目的改变是许可证上多了一个二维码,也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往的排污许可证就是一纸行政许可,发给企业后往往被束之高阁,没有实际功能。”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环保部门和公众只要扫一扫二维码,企业的基本信息就能轻松获取。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必须履行自行监测的法定义务,并且做好台账记录和定期提交执行报告。企业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还要依法进行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
“对于企业来说,为获得排污许可证而采取生产工艺提升、环保设备改造等措施,从短期看增加了投入,从长期来看是倒逼企业提升技术、降本增效。”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了新“身份证”后,企业环保信用多了一份证明,福建省拟将企业排污许可证按期申领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企业环保责任的担当意识。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制,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实行统一规范、统一监管,实行“一证式”管理。这是在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转变。
杜绝无证排污加快核发进度
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据了解,福建省已对各地火电、造纸企业逐一排查,严格核查未按期持证排污的火电、造纸企业。
对检查中发现的晋江市树林纸制品有限公司、祥恒(莆田)包装有限公司和南平市湖光纸业有限公司未按期持证排污的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