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纸业新闻 » 正文

商务部:对原产欧美日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4  来源:网络  作者:纸引未来网  浏览次数:18   责编:黄曼曼
核心提示:  纸引未来网讯 商务部网站3日消息,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自2018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继续征收反

  纸引未来网讯  商务部网站3日消息,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自2018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称,2012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10号公告,决定自2012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6年6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将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所适用的相纸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23.5%,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相纸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23.6%。
 

  2017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10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做出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关键词: 商务部 进口相纸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