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励环保纸业、浙江金龙纸业
5月7日起
金励环保纸业、浙江金龙纸业:开票通知。
废纸供应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文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公告》,现通知如下:
1、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
2、增值税、地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1.10%暂由企业承担,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按单价*0.5%从货款里扣除,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3、开票需要自然人确认后,企业才可以进行操作,望积极配合。4、次年3月31日前自然人应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清缴义务。
该通知从5月7日起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