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上启下、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按照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关于“改革、稳定、规范、服务、发展”的要求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的部署,各地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这个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治理体系,激发了农村林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让广大林农增收致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据统计,2014年全国家庭承包到户率同比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涉及农户1.4亿户、5.34亿农民,全国2550多个林改县农民人均年林业收入占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6%,重点林区县超过60%,林下经济产值近7000亿元。全国已建立县级及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600多个,已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近15万家。27个省(区、市)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中央与省级补偿比2013年增加40亿元。25个省(区、市)森林投保面积达14.3亿亩,投保金额5300多亿元。27个省(区、市)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全国新增涉林贷款101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