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广东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天正式发布。方案全文14页共7000余字,分6大部分,对全面深化广东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引进非国有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全面具体确立了广东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其中,对广东国企改革确立分3个阶段实施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表,在全国各地已经或正在出台的国企改革方案中,率先予以明确。广东社科院国资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梁军认为,明确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表是广东方案的最大亮点,目的是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但在实际执行中,改革的质量仍然会是政策制定者首先看重的。
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提升
自今年2月份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广东国企改革方案便引发广东各界广泛关注,征求意见期间,省发改委、财政厅等24个单位提出了59条修改意见,大部分意见已经采纳。
与《征求意见稿》对比,正式方案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动。其中,对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的改动引发广泛关注。与《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60%相比,正式方案中将这一指标又提升了10个百分点,即超过70%.
“当时定指标的时候我在场。”广东社科院国资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梁军表示,“户数不等于比重,很显然这些指标并没有什么标准的公式计算出来,它最主要是表明一个态度。”梁军解释,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些改革的难点,如果不定具体的任务目标是推不动的。“需要一个明确的指标和时间表,这样才能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他认为,“但在具体执行中,对于到2017年确有困难完成这个指标的,也不会拿出来处罚,毕竟我们的改革首先看重的仍然是质量,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首先看重的是看条件,看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坚持规范改制保障国资安全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方案中将此次改革的基本原则由6条精简至5条。其中,把“坚持开拓创新。以问题倒逼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非明确禁止的事项,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实践”删去,而对“坚持依法依规。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进行了大幅精简,确立为“坚持规范改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梁军认为,这样的修改是合适且必要的。“现在一些地方和国企的改革中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搞增发,涉嫌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失。”他表示,“明确国有资产的安全是国有企业改革应有之意,国有资产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该更加注重规范操作,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应该价高者得,虽然由此可能错失一些好的机会,但两害相权,国企改革的规范性更为重要,也能有效预防国企改革中的腐败行为。”
国企改革中增量方案或更受欢迎
正式方案中还有一些细微之处的改动值得关注。比如,“社会资本”的表述全部替换为“非国有资本”,而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增加了“注重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具优势的民营企业”的内容。
“这似乎也反映出政策执行者内心的矛盾。”梁军认为,“社会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本质上没有太大差别,主要是为表述规范。而大型的省属国企搞混合所有制,从感情上当然更希望引进的是国内的资本,但市场原则下,又要给外资等其他类型的非国有资本同等的竞争机会,这才造成方案中相关表述的不统一。”
此外,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正式方案中多次提出要在“增量”上着力,这是《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提及的。“这正是当前国企改革在学界和实践中有争议的地方。”梁军表示,“从目前出现问题的几个国企改革的个案看,普遍都是在存量上做文章出了问题。因为在存量上做文章就是国有资产变现,折价变现就涉嫌贱卖国有资产;而在增量上做文章,就可以有效规避这个问题,也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总份额下降。”他认为,方案中只是对增量明确了政策的倾向性,并未对存量予以明确限制,这也意味着国企改革“一企一策”中并不会完全排除搞活存量的方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