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池口市场监管所联合企业打假人员,查获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行为。
当天上午9点40分,该所负责人接到注册商标持有者江苏省苏州市金红叶纸业集团专业打假人员举报:该所辖区建设路某某商店销售的“清凤”牌卫生纸,实质上是仿冒该公司的“清风”牌卫生纸,严重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池口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某某商店。在该公司专业打假人员的配合下,经出示证件检查,当场查出与金红叶纸业公司生产的“清风”牌外包装相似的“清凤”牌无芯转筒卫生纸80余袋,价值千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执法人员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场向商店老板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违法物品予以扣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