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虽然宁波市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但大气环境质量与全国其他大多数城市一样,仍呈逐年下降趋势。据相关部门测算,PM2.5是造成我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
据调查,燃煤总量居高不下、工业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船等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等,是造成我市PM2.5的主要成因。法规草案针对这些原因分别作出了具体的防治规定,如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和控制措施,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市非电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削减10%;严格控制污染大气的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要求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生产经营活动须在密闭的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同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规定我市提前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前供应符合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船排放标准的成品油,实施更严格的环保标志管理等措施;规定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开启烟气旁路排放、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发生管道泄漏不及时修复排放等违法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