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要求各市、县政府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仅一季度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3家、罚款558万元。今后,安徽省环保厅将对企业执行环保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将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安徽省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且擅自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