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水十条”中明确提出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推动措施有效落实,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目标明确 重在落实
据介绍,“水十条”提出的3个阶段目标,都是由专家经过充分论证后得出来的,有充分的测算依据和共识。对于实现目标的现实基础,中国工程院院士任南琦谈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水十条”中提出的目标,地方政府应该“跳一跳”就能达到,而实现目标的关键在于严格落实“水十条”。
任南琦对我国水体质量好转充满信心,他表示,自己接触到的县市级地方政府,目前虽然压力很大,“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我们不应该治理,他们是发自内心地想要治理,解决目前的环境问题”。
同时,对于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目标要求的政策和制度各界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从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到水环境,“水十条”均以明确的量化指标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截止时间,各部委明确分工,采取了对地方政府排名和落后惩罚制度,来逼迫从效果出发的环境治理要求的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也认为,“水十条”首次对签订责任书和约谈省长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考核手段威慑力极大,对保障“水十条”的落实极为关键。
“水十条”的发布也引发了一些地方政府对治理重点水环境问题的关注。昆明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多位环保专家,对“水十条”实施及滇池治理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大家认为,“水十条”的实施,对滇池治理既是机会也是挑战。当前,滇池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对滇池治理复杂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水质目标的制定不科学且过于理想化、治理工程重建轻管等等。这些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在滇池治理“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应把恢复滇池生态功能作为最终治理目标,政府应注重研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人口增长和保护治理滇池的关系。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