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发现潘家河铺上“棉被”
3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武坚镇五尖村潘家组的居民老潘,像往常一样来到家门口的潘家河边散步晨练,突然发现原本清澈的河水上面铺上了一层“棉被”。
“不好了,不好了,这是哪里漂来的白棉花絮?”老潘的惊呼引来了很多村民,大家七嘴八舌议论开来。“是不是随水从哪里漂来的?”“也许是有人趁夜里故意倒的垃圾。”“有没有毒?水里养的鱼要不要紧?”讨论半天,大家也没有一致意见。
潘家组组长当机立断,一边向村里书记报告情况,一边向江都区环保局环保热线“12369”投诉。
纸品厂污水处理设施故障导致污水横流
当天,江都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查情况,调查取证。
“当天没有大风、大雨,污染物从外地漂来的可能性不大。潘家河对面就是武坚镇工业集中区,我们把调查重点放在对企业的排查上。”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沈春勇告诉记者。
随后,环境监察大队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进驻园区,调查污染原因。调查小组很快把目标锁定在扬州博友高档纸品有限公司,这是一家生产高档面纸的企业。
“我们调查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出现了故障,生产中的废水没能处理,导致污水横流。与它相距不过10米的潘家河,成为临时‘应急池’,造成水体污染。”沈春勇说:“企业工人操作不当,生产环节出现故障,应急措施又不到位,是造成这起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
面对现场勘察笔录、照片以及环境监测报告,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姜明友承认了违法事实,并表示将按照环保局要求整治到位。
环保部门查封肇事企业供电开关
近日,江都区环保局监察大队谢晓剑和同事来到这家企业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
“我局决定对你企业生产高档生活用纸产污工段设备的供电开关进行查封。本次查封(扣押)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查封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否则,我局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在生产车间,谢晓剑向企业负责人宣读了《查封扣押决定书》。
“你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查封期间,如果你单位提前完成整改任务,可主动向我局申请解除查封。我局自收到解除查封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解除或维持查封决定。”谢晓剑补充道。
随后,谢晓剑和同事打开供电箱,拉下闸门,在箱门上贴好了封条。
“这起环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水处理污染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其不能正常运行,导致未经过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中,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江都区环保局法规科科长王根兵介绍说,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环保局作出对这家企业生产高档生活用纸产污工段设备的供电开关进行查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