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日,浙江恒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虹泰纸业负债2亿元,资产仅1亿余元、无法偿还借款”为由,向苍南法院申请对虹泰纸业进行破产清算。同年8月13日,苍南法院裁定受理恒力公司对虹泰纸业破产清算申请,同时依法指定苍南天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14年10月14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无异议债权人185位,债权总额为215747519元。根据管理人提请的确认报告,苍南法院裁定先行确认周某等179位债权人债权,债权总额为102363287元,其他债权待进一步核实金额后再行确认。清算期间,管理人发现虹泰纸业主要资产为钱库镇房产(尚无权属证书)、应收债权和股权等。管理人依法对虹泰纸业部分库存纸张和车辆进行处置,并对虹泰纸业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其资产已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清算期间,虹泰纸业法定代表人项友树及其妻子金秋芬(登记股东)自愿将其个人名下的若干房产作为虹泰纸业资产进行处置。
近日,项友树、金秋芬以苍南茂雷箱包有限公司有意接收无权属房产并承担民间债权清偿责任,相关方代表已达成初步重整协议,以该协议具有优化债权清偿比例,最终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具备重整成功可行性为由,向苍南法院申请对虹泰纸业进行重整。
苍南法院对重整申请审查后认为,虹泰纸业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应收债权笔数众多、金额较大,所涉债权人人数众多,且绝大多数属于自然人债权人,虹泰纸业资产虽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但为了及时妥善处置无证房产,集中统一处置应收债权,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申请重整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