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81家参加宣讲会的企业签署了中山市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承诺将加大环保投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污染物,做到污染物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同时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和扩大生产规模。承诺书还声明,若违背承诺将自觉接受行政处罚,甚至停产治理、关闭停业或责令拆除等处理措施。
据韦国棠介绍,这次签订承诺书的企业主要是在内河涌流域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包括五金表面处理、印刷等行业,以及医院和垃圾转运站等单位,为了实现1~2年内排污企业在中心城区内河涌零排污的目标,市环境监察分局将分步采取措施,对于一些具备接入生活污水处理厂条件的企业就直接接入;对于一些污水排放量小,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污水就转移处理;而对于一些企业的污水经过处理后也不能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就动员企业搬迁,分步实施力争在2年内完成排污企业在中心城区内河涌零排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