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滞后 影响减排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蹇兴超介绍说,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广西由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氨氮减排形势更为严峻。
新增量居高不下。广西氨氮排放量组成中,工业、生活源(城镇人口)和农业分别占到了10%、58%和32%。“十二五”以来,广西每年新增城镇人口70万~100万人,以2014年新增城镇人口72万计,仅生活源就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1.76万吨和2182吨,而2014年通过新增污水处理量所形成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仅为1.29万吨和2342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净增0.47万吨,氨氮仅削减160吨(仅下降0.3%,年度任务为下降2%)。
农业源氨氮减排空间下降。2014年,广西农业源得到认定的减排项目1400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3年净减6094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下降2.89%),氨氮排放量比2013年净削减1035吨(农业源氨氮下降3.97%),弥补了生活源减排的不足。广西“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中共计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2041项,目前实际已完成2168项,2015年广西农业氨氮减排的空间已极其有限。
部分设区市氨氮减排严重滞后。广西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负荷率、收集率、处理率三低现象依然突出。部分设区市由于城镇人口增幅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氨氮排放量不降反升。截至2014年年底,梧州、钦州、百色、河池和来宾5市氨氮排放量比“十二五”控制目标分别超出了177%、125%、128%、141%和127%,给广西氨氮减排造成极为不利的被动局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因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氨氮减排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百色、来宾两个设区市和横县、武鸣、容县、罗城、阳朔、岑溪6个县(市)仅有横县、容县两个县整改到位,被解除区域限批。
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不容乐观。广西2014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尽管实现了大幅削减,但由于前3年欠账太多,氮氧化物4年累计仅完成“十二五”任务的22%,如果2015年出现严重干旱、火力发电量猛增的情况,广西氮氧化物减排同样存在完不成任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