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计划表明,吉林将从土壤保护的重点任务包括实施中部黑土地核心区综合保护、开展西部地区土壤生态修复、推动东部地区土壤生态功能提升、实施土壤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抓好土壤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等七大方面重点保护土壤生态。
近日,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意见稿),公众可通过吉林省环保厅网站、电邮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今年5月,俗称“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在“土十条”出台之前,福建省就于今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土十条”颁布之后,湖北率先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试点,《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8月,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湖南、广西等地的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也在酝酿之中。
“由于土壤类型具有很强的地带性,而且各地的经济发展、工业布局、农业生产等情况不同,因此针对土壤问题的污染治理计划和法规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地制订。”广东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接受采访时表示。
污染状况如何?
据2015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中国耕地地球化学调查报告》显示,我国12.72亿亩无重金属污染耕地,主要分布在苏浙沪区、东北区、京津冀鲁区、西北区、晋豫区和青藏区,调查发现的重金属中—重度污染或超标耕地则主要分布在南方的湘鄂皖赣区、闽粤琼区和西南区。
换言之,总体来看,我国耕地的重金属污染南方重于北方。其中,吉林省所在的东北区无污染耕地占调查耕地面积的比例为97.6%。尽管在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方面北方省份好于南方省份,但是土壤污染防治局面仍是严峻。
2004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资源研究中心对吉林省玉米主产区土壤环境背景状况进行了调查与评价。结果显示,吉林省中东部玉米产区主要土壤环境质量优良,符合相关标准,但是研究人员也特别强调,人类活动对土壤污染的影响较大,应及时控制农业化学物质的过量使用。
2013年,民进吉林省委员会就呼吁保护土壤。有委员提出,吉林亩施化肥量达50公斤以上,农药使用量更是快速增长,除草剂用量每公顷可达5公斤;蔬菜和瓜果类生产商使用的生长调节剂等,只有不到1%作用于目标作物,其余大部分进入土壤。此外,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覆膜面积不断扩大,土壤白色污染也日益严重。
吉林省土壤污染状况到底如何?根据吉林省近日发布的《行动计划》意见稿,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存在污染,中部黑土功能下降,西部土壤生态保护任务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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