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扫描关注
    纸引未来网公众号

    纸引百科-订阅号
  • 纸引未来网纸张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客服QQ
    客服QQ:1708923858
    客服QQ:3620323674
    客服QQ:401369780
    客服电话:020-82025252
  • 020-82025252
  • 查看抖音

    抖音扫码关注

  • 掌上纸引未来

    微信扫码

    纸引百科-手机版首页

    手机版

    纸引百科-纸引行情

    纸引行情

    纸引百科-纸引汇采

    纸引汇采

    纸引百科-智慧熊

    智慧熊

 积分商城 商务中心 |
纸引未来网
快速找货
纸引未来网-智慧熊小程序

纸引行情-小程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纸业新闻 » 正文

中国与东盟林业合作提速 贸易额已达318亿美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核心提示:

  与东盟成员国在林业领域的合作,正在从单一的木材贸易逐步转向森林资源综合开发、木材加工及林业科技交流等多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记者获悉,中国正计划在东南亚具备条件的国家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转移和利用国内木材加工、林业机械制造等优质产能,建成一批集森林资源采伐、加工、贸易与物流于一体的境外木材加工园区。

  “林业在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提高人民绿色福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9月11日,在出席2016年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时,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说。

  2015年,中国—东盟国家的林业贸易额达到了318亿美元,其中中国从东盟各国进口额达到200亿美元。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等都是中国非常重要的林产品贸易伙伴,中国已成为东盟各国最重要的林产品出口市场。

  张建龙表示,当前应积极构建中国—东盟林业合作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合作。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在森林生态系统综合管理、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合作。加强林业科技创新,驱动林业产业合作。促进林业经贸合作提档升级,积极鼓励双方林业企业开展林产品加工、贸易和林木种植等领域合作,提升林业经贸与投资合作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据记者了解,中国与东盟成员双方互为重要的林业品市场和贸易伙伴,贸易额稳步提升。2015年双边林业贸易额达到318亿美元,其中中国自东盟进口额200亿美元。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等东盟成员国都是中国非常重要的林产品贸易伙伴,中国已成为东盟各国最重要的林产品出口市场,而东南亚各国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林业投资合作的重点地区和主要投资目的国。

  论坛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张秀隆表示,广西是中国的重要林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木材产量、林业产业总产值等多项指标在全国靠前,多项林业技术在全国领先。广西在中国与东盟林业交流合作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共造林2076万亩,义务植树3.77亿株。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2.2%,森林面积达2.2亿亩,活立木蓄积量达7.4亿立方米,年均增加2760万立方米。广西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1.2万亿元,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广西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经济林基地。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300亿元,木材产量达2650万立方米,约占全国木材产量的1/3;全区人造板产量达3100万立方米,约占全国人造板产量的1/9。

  目前,广西已形成了以钦州、北海、南宁为中心的林浆纸生产基地;以柳州、桂林、南宁为中心的家具制造基地;以凭祥、东兴为中心的红木家具进出口商贸基地;以容县为代表的异型胶合板生产基地;以荔浦县为代表的木衣架生产基地;以兴安、融水、博白、浦北为中心的竹藤芒编产业基地。

  张秀隆表示,将围绕打造全国林业强省的目标,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林业对外开放。

  据记者了解,广西将进一步拓宽林业合作平台,与东盟合作建立东盟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共同建设林产品跨国采购批发交易中心和保税仓储物流中心等,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林业科技培训与项目合作,促进林木种质资源优化,加强区域合作造林。充分发挥东盟国家的森林资源优势和广西林产品加工技术和管理优势,共同推进人造板等产能转移与合作,促进林产品深加工,提升质量,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