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召开南宁市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南宁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从严查处、严肃问责,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各项迎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南宁接到交办信访案件306件21人被问责
截至8月11日,南宁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306件,累计办结287件,办结率为93.79%,按时办结率100%,办结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在已办的287件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中责令立即改正139件,限期整改126件,停产整改46件,立案处罚46件,查封扣押3件,关停取缔3件,公安立案侦查4人,约谈企业24件,拟处罚金额290多万元。
从行政区域来看,涉及青秀区的43件、占14.05%,良庆区39件、占12.74%,武鸣区34件、占11.11%,西乡塘区37件、占12.09%,兴宁区29件、占9.48%,经开区15件、江南区13件、横县12件、高新区12件、邕宁区10件、隆安县8件、宾阳县6件、马山县4件、上林县1件,市本级的环保局、城管局、城乡建委、国土局等部门43件、占14.05%。
从领域来看,涉及工业企业(含医院门诊)类79件,占25.81%;涉及烧烤油烟噪声、垃圾处理焚烧异味、餐饮油烟噪声、生活污水直排、建筑施工噪声、非规模化养殖污染等社会生活、城乡管理、涉农污染影响类227件,占74.19%。主要问题集中在社会生活、城乡管理、涉农污染影响方面。
截至目前共问责21人,通报批评2个部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个部门,约谈2个县区政府。其中,马山县纪委对马山县和发强纸业公司偷排废水案相关工作人员执法监察不彻底、不到位问题,迅速启动问责机制,责令马山县环保局做出深刻书面检查,诫勉谈话1人,约谈2人,批评教育3人。
南宁严厉查处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的企业和设施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曾鸣表示,南宁市严格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个“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马山县广西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偷排信访举报案件,南宁市第一时间组织市县环保、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奔赴现场开展勘查,与自治区环保厅联合深入进行调查取证,查清该企业私设暗管的违法事实。南宁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相关企业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
为确保上报案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南宁市设立7个案件查处现场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发区对信访投诉案件进行逐一督促、指导、核实,截至8月11日共出动200多车次800多人次,赴280多个现场点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督办。同时,为确保案件办理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南宁市设立信访件调查法规审核组,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办结信访投诉件进行严格合法性审核和把关。目前已审核案件252件,退回重办3件。
7月28日,市环保委印发《关于要求进一步全面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大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现有设施和企业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台帐;对于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规定的现有设施和企业项目,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此外,南宁市将持续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大明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5月、6月、7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3个月达到100%,连续3个月入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1-7月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3%,较去年同期上升8.5个百分点,其中市区PM10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6.4%;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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