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
为此,我市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把保护好长江沿岸的天然林资源,作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夯实长江经济带“绿色本底”的重中之重的生态工程。
A、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禁伐18年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是结构最复杂、群落最稳定、生物量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功能最强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天然林保护,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生态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
重庆对天然林资源的重视,可追溯到18年前。1998年,在中央的部署下,重庆市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停止商品性森林采伐。
这成为我市林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标志着重庆进入了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新阶段。一位曾参与试点的工作人员记得,一纸“禁伐令”背后,是难以想象的阻力:在最开始那几年,我市先后关闭林区内木材加工厂900多家,取缔木材交易场所38个……18年时间,我市从1998年森林采伐限额(含天然林、人工林)为310万立方米,到2000年全市采伐限额实际执行约65万立方米,今年起又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巫山县巫峡镇地处长江和大宁河口两岸,森林资源丰富。为确保重点区域森林管护落到实处,该镇对森林管护实行划片包干制度:对管护责任区内公益林一般两天巡护一次;必须完成巡护记录,包括巡护时间、路线和巡护中发现破坏公益林资源情况及管护的处置措施等;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并制止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和改变林地用途、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
这是一个缩影。如今,通过林农自主管护与巡山护林员实施集中管护相结合,全市对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等重点区域森林落实管护面积已达到4500万亩,基本做到了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责任、责任单位、承包人员、管护措施、奖惩制度七落实,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管护责任体系,常年参与集中管护的人员达1.5万余人。
B、规划先行 实现“一张图”管理
十八大以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重庆将生态保护列为“最优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之基,天然林保护提到了战略高度。市政府印发通知,明确指出“切实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于恢复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确保三峡工程的长期安全营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2年,《重庆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出台,明确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分级管理制度,全市林地逐步实现“一张图”管理。
2014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划定了耕地、林地、森林3条“红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开发、项目建设等的重要前置性规划。
“通过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林业发展、林地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市林业局负责人称,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的森林资源进行严格保护,有效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也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明确了刚性约束。
今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在区县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近年来,市委考核办将原来对区县的实绩考核指标由约200个精简为22个,但仍然保留了“森林资源保护率和发展率”指标,并提高了考核权重,部分区县分值与经济发展指标分值基本持平。
与市级考核相对应,区县党委政府把天然林保护、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纳入了对乡镇的年度考核,有的区县还对出现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乡镇实行评先“一票否决”,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全市上下形成了共抓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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