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时完成国家“水十条”和省、市“水十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近日,《泉州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计划》正式印发。
根据计划,全市将投资约30亿元,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水环境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市场机制和提高监管水平等10个方面58个项目。达到以下年度主要目标: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达53.33%以上;辖区内问题突出的小流域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市级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县级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达72%;主要湖库水质达标率力争达60%。各地完成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年度消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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