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要求,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办学等不正之风。
意见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顺利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意见提出,各地都要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下设学科组负责进行初评排序,提出初选意见,由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公告。对于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教科书配套同步练习册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版本该学科不予评议。未评议的学科、年级的教辅材料,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不能推荐及统一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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