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农民朋友忙于春耕生产之际,近日,安徽泾县警方接到该县环保局移送的一起污染农田环保案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警后,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根据环保部门移送的资料和进一步调发现,违法嫌疑人张某杰是泾县丁家桥镇后山村居民,其在当地经营着一家画纸厂。今年年初,张某杰雇请张某坤、江某莲等人在自己经营的书画纸厂加工大红纸。生产纸张过程中,将产生的红色污水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加工车间外面的农田内,造成附近农田污染,农田里的水呈血红色,让人心悸。
查明事实后,泾县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业主张某杰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这是泾县警方办理的首起因污染环境拘留违法人员案件。
泾县丁家桥镇小纸厂众多,将违法业主予以拘留,震慑效果明显,有效促进了周边纸厂业主的环保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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