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获悉,《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下发,其中明确“坚持国有林场公益性质不变”。
目前,沈阳共有11个林场。我省方案提出全省总体目标,到2017年年底,完成全省193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并精简整合。到2020年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措施,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300万立方米以上,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我省将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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