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环保部发布公告,在2015年10-11月期间,环保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四川省环保厅对内江市开展综合督查时发现,内江市甜郁纸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理处罚决定等问题。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保部部决定对上述4起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基本情况:内江市甜郁纸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4468731-9,法定代表人:向金仙)于2014年被纳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实施淘汰。2015年8月擅自恢复生产,通过暗管向沱江直排制浆造纸废水,化学需氧量(COD)、色度、悬浮物超标严重。当地环保部门于2015年10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该公司拒不执行。
督办要求:督促当地政府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要求,依法彻底取缔该公司落后产能,防止取缔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督促当地环保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水直排等环境违法问题。逾期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严重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督办期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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