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九江市严格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要求,开展林权流转工作,在确保转让方意愿真实和受让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条件下,严格审核。同时制作规范的林权流转合同,合同的签订必须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到场面签。对国有、集体的林权流转,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村民代表同意,并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在依法设立的林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拍卖和招标,规范程序,公开、透明操作,有序流转,切实保护林农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