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获悉,2015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流通领域生活用纸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江西省市场上销售的生活用纸类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经检验,江西百致纸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14组生活用纸不合格。
据了解,14组生活用纸不合格产品中,其中有8组分别来自江西百致纸业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区皓洁制品厂、江西省安福县依乐纸品厂、南昌市进贤县辉煌纸业、萍乡市鑫辉制品厂、江西省宜春市金太阳制品厂、南昌市昌东纸业有限公司及江西抚州天新环保纸业有限公司共8家江西省内企业;
另5组生活用纸不合格产品则分别来自江山市祥华卫生纸加工厂、台州市黄岩顺发化制品、安徽皖风情纸制品有限公司、安徽合顺纸业有限公司、陕西兴色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康怡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共6家江西省外企业。
据悉,江西省工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主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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