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来电反映:2015年10月,原已查处的河南驻马店平舆县杨埠镇大湾村委造纸厂重新开始生产。
平舆县政府回复:经查,该造纸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土”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2015年3月23日,县政府责令杨埠镇对该厂予以关闭。2015年8月5日,经县环保局巡查发现该造纸厂死灰复燃,存在违法生产现象,立即责令杨埠镇政府对该厂切实关闭到位。至目前,杨埠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已对该纸厂断水断电,将原材料燃料清理完毕,抽纸机一台、切纸机一台、打浆机两台、磨浆机一台、压榨机一台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厂房已拆除到位,仅余烘缸机和存放该机器的厂房未拆除,待找到买家出售后,拆除厂房,恢复耕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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