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议了解到,广东从2014年初开始全面部署开展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完成960万亩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区划工作,占扩大面积总任务的96%,尚余约40万亩“硬骨头”任务今年内将完成。目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721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7%。全省生态公益林分布更加连片,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
两年后全省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将提高到8000万亩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森林分类经营,率先提出和划定生态公益林,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林业生态建设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林业生态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在新常态下面临新的发展。
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强调要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地划为省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2017年全省生态公益林总面积提高到8000万亩。2014年初,广东省全面部署开展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两年内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近1000万亩。到2017年,广东省还将新增生态公益林786万亩,全省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到800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一半左右,成为全国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最大的省份之一。
探索公益林可持续经营问题
随着生态公益林面积的不断增加,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问题也逐步显现。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将积极探索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科学经营、可持续经营的有效机制,解决好占全省林地近一半的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和合理经营利用问题,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惠民绩效。目前,省林业厅正研究对部分生态公益林给予适当的经营管理政策,包括放宽对竹林的采伐管理、经济林的合理经营利用以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划入生态公益林后进行逐步地更新改造等。支持地方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在部分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生态区位不十分敏感的生态公益林区内,允许开展森林生态旅游,也可结合提升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间种套种珍贵树种或林药、林果、林茶等,让林农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
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广东省自1999年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以来,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100.5亿元。2015年,省财政安排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就达17.33亿元。
2008年,广东省率先探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稳步增长机制,省政府先后两次作出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决定,补偿标准由1999年最初的每亩每年2.5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亩每年24元,直至2017年的每亩每年28元。各地为提高当地的补偿标准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些地市已大幅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如广州市实行分区分类补偿办法,最高每年每亩补偿资金达80元;深圳市按省、市、区1:1:1的比例给予补偿;东莞市除按省、市1:1的比例落实配套补偿资金外,还额外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助;佛山市、中山市每亩每年补偿达70元;惠州市区划的市级公益林,市财政按照省级标准落实了补偿资金。
经过全省上下3年多的共同努力,今年9月,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通过互联网对社会公示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广大林农随时查询个人补偿信息、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各级林业部门可实时更新、查询、统计、汇总、公示相关信息,提高补偿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目前,全省收集了约214万条补偿对象基础信息,覆盖了5324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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