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北京连续多日天蓝云白,很多朋友圈被“北京蓝”刷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2%。不仅是北京,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也都实现大幅下降。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分别同比下降22%、16.2%和20.5%,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1%。
对此,环境保护部20日公开表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
环保部数据显示,不仅是PM2.5,今年上半年,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呈明显下降态势。其中,京津冀同比分别下降17.8%、27%、11.8%,长三角下降10.8%、15.4%、4.9%,珠三角下降15.9%、22.2%、19%,74个重点城市下降13.9%、19.4%、9.1%。该成绩虽然与国家标准和公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但也表明,大气污染能治、可治并已初见成效。
推进源解析,加强财政支持
近年来,我国频繁遭受雾霾之困。2012年冬,我国1/4国土面积、约6亿人受雾霾影响;2013年,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之最;2014年,大范围雾霾依旧频频造访。基于此,强化科学治污,源解析进程加快了。
截至今年4月,我国已完成对北京、天津、石家庄等9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污染源解析工作。其中,北京机动车排放贡献最大,天津扬尘污染占3成,石家庄煤烟型污染是元凶,南京燃煤贡献率为27.4%,上海移动源为首要污染源,广州工业源是最大来源……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说,今年其他省会城市也正在积极推进源解析工作,未来环保部还将开展动态的源解析。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支持重点地区解决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13年,中央财政划拨5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山西获益;2014年,中央财政划拨9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大区域10省份,除上述6省,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支持;今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河南省与上述10省份一起,得到中央财政支持。
纳入政绩考核,党政同责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
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这次会议释放出的信号,是把生态政绩考核纳入干部考核管理体系中去,并逐渐健全为制度化安排。
当前,考核体系正在不断增加生态环保的权重,对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处罚措施也在加严。数据显示,仅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管辖区域,被约谈后,沧州市29名、驻马店市7名、保定市3名、承德市18名,共57名相关主要负责人被批评、警告、免职。
党政同责也逐渐强化。中央深改组会议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要强化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河北省廊坊市强化市县乡三级政府治理责任,将压力层层传导;甘肃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成为“一把手”工程;河南要求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某些还未自觉形成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来说,是很好的倒逼措施。
大气治理,促经济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而大气污染防治,本身也承担了促经济转型升级的重任。全国PM2.5特别防治小组组长甘中学说,煤改气、改电、改可再生能源等举措,从源头改变能源结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更新了企业生产工艺和方式。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9%,经济增长质量有所提高。
从地方实践看,河北提出,今年将继续实施“6643”工程,削减煤炭500万吨;北京提出,将再关停退出300家污染企业;天津提出,推动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升级改造,淘汰剩余7.7万辆黄标车……
朱建平说,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即便是排名后十位城市,污染物浓度也减轻了很多;各级政府、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认识得到提高,在某种程度上,这比污染物浓度一定程度下降更重要;促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技术水平提高,提前1年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现全国范围全覆盖。
“但越到后面改善难度越大。”朱建平提醒道,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浓度仍处于高位,改善空气质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