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光华镇积极落实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给农民,巩固完善林改工作成果。
确立指导思想,壮大集体经济。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实现保护、开发为目的,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共同致富为目标,实现全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明确主要任务,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经营权、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普遍增收。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村两委成员根据不同的分工落实相应的责任,支部书记、村主任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实施,确保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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