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济南市25家市管排污企业签下《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承诺自觉履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努力成为法制诚信的环境保护守法者与实践者。
在签字仪式上,25家排污单位的环保负责人代表企业签订了《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向各单位发放了新环保法的宣传挂图;2家排污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通报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环境执法形势,以及企业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各排污企业要切实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细化、明确单位和人员的环保职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有效采取措施,减轻环境危害;按照排污标准和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安装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依法、足额缴纳排污费;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另外,排污企业要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约束排污行为、自觉合理利用资源、自觉实施绿色发展。下一步,要重点培育企业的主动守法意识,推进环境执法与守法的伙伴关系,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动力,促进环境执法与守法的良性互动,实现由监护责任向监督责任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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