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以来,南阳市内乡县林业出现了可喜的新气象。该县对集体林地承包到期、联户发放的家庭承包户和联户自留山林权证进行分户发证1203宗;建立乡级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5个;新增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含家庭林场)100家,争创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2个,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6个;新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林权抵押贷款额达到1200万元。
深化承包经营成果。对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严格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真正落实林农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对集体统一经营和集体流转到期的林地,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要求实行家庭承包的,继续落实家庭承包;对公益林和旅游景区的集体林地,在保持经营管理区稳定的基础上,尽快明晰产权到户,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已联户发放林权证的乡镇,人均林地面积大于1.5亩的,细化到一户一证;重点解决了以村组为单位的“发大证”和“办证未发证”问题,真正落实农民的集体林地承包权。
强化林权流转管理。该县按照《河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做到依法流转、公平交易,保证林农已集体的初始承包关系不因林地流转而改变,既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又防止炒买炒卖山林,避免林农失山失地。任何单位和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农民流转林权,更不得迫使农民低价流转林权。林权流转使用《河南省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签订书面合同,建立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并到县林业产权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登记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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