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台,进一步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旨在健康有序推进我市林地流转,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将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有效进行统一,实现全市“资源增长、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目标。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按照省、市提出的林地流转形式、林权管理方法、产业发展方式、资源管理机制“四个创新”和林地林木产权保护、政策扶持、科技支撑“三个强化”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示范指导和宣传引导,重点围绕“夯基础、建平台、强合作、树示范、促流转”展开相关工作。力争到2015年,分宜县林地流转面积达10万亩、渝水区10万亩、高新区2万亩、仙女湖区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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