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中顺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中顺”,公司直接持有其75%股份,又通过全资孙公司中顺国际纸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份,公司实际拥有其100%的股东权益)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江门中顺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表示:该证书的取得,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对江门中顺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努力所给予的肯定和鼓励,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保持公司行业技术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