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设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广东将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吸引民间资本,三方共同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包括: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地和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出资设立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各级财政出资部分,在退出时将50%的净收益依法让渡给基金的其他发起人;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积极用好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基金退出时财政出资部分将50%净收益依法让渡给其他投资方。提升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绩效,鼓励各地设立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
“互联网众筹”也成为创新融资工具之一。意见创新提出: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注册企业名称或营业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金融”等字样,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实现中小微企业股权众筹的登记确认和流转交易。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实行融资租赁设备产品目录制管理,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支持力度,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对中小微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
试点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探索推动自贸区内中小微企业按规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