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徽师范大学教授黎泽潮《〈因话录〉校笺》抄袭事件引起学界哗然。人们在谴责抄袭者学术失范的同时,也把目光对准了出版社:为何一部错误频出的书能够顺利出版?出版古籍类图书,编辑、出版社是否应该具备古籍出版的专业资质?还有学者呼吁,古籍整理专业性较强,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出台古籍整理出版的规范,一方面便于编辑、出版社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另一方面也便于读者判断一部古籍整理著作的水准。
从两家半到遍地开花古籍出版繁荣背后有隐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内专业从事古籍整理的出版社有“两家半”之说。“两家”是指北京的中华书局和上海的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即如今的上海古籍出版社),“半家”则是指人民文学出版社,因其只有古典文学部从事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出版社进入古籍出版领域。截至2014年,中国出版协会古籍出版工作委员会的理事单位已增至35家。实际上,从事古籍出版的出版社,远不止这35家。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不少非古籍社将业务拓展到面向大众的普及型古籍出版物,有的还将古籍包装成豪华的礼品书推向市场。而一些古籍社的情况恰好相反,由于学术类古籍读者面较小,利润有限,这些出版社出版的古籍图书数量不断下降,转而更多地出版教材教辅。
“有人认为,古籍属于公版书,出版社没有稿费成本,利润空间很大。其实,规范的古籍整理是一项繁难的学术工作,为整理者支付的稿费成本是比较高的。”中华书局总编辑顾青说,有些涌入古籍出版领域的出版机构,其实并不具备古籍编辑出版的能力。
“现在有人提出古籍出版准入制度,让不具备资质的出版社退出古籍出版领域,我是很纠结的。”虽然身处中国最老牌的古籍社,但顾青并不认为只有古籍社才能出版古籍,“把古籍整理交给具备编辑能力的出版社,避免质量低劣的古籍整理图书出现在市场上,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因噎废食。把所有古籍集中到几家出版社出版,是不现实的,毕竟古籍社没有那么大的编辑力量,而且也不利于文化繁荣。从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应该有更多人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把具有资料价值、文献价值的古籍进行出版、传播。”
在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刘石看来,新中国成立之后,各出版社的出版领域曾经有一定的分工,像商务印书馆以出版辞书、译著为主,中华书局主要出版古籍、传统文化类图书,此外还有文艺社、科技社等专业出版社。但在如今市场化的条件下,只有通过市场优胜劣汰,让读者的购买选择把那些图书质量差、不符合学术要求的出版社逐渐淘汰出古籍出版领域。
顾青建议不具备古籍出版能力的出版社,可以采取与古籍社合作的方式,将古籍整理资源和策划、营销资源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古籍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