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省新闻出版局通知:武陟县詹店镇小马营村涵洞附近一无证经营印刷厂涉嫌盗印出版物。随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武陟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查,詹店镇何营西村的印刷厂属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业经营活动的黑窝点。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盗印、装订河南大象出版社《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与检测(2014)上册》和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张博士医考红宝书掌中宝第一、二、三、四卷》;现场发现装订成册的各类非法出版物40255册;未装订的非法出版物39051册;未装订的各类图书封皮57506张;用于印刷的PS版(用过的废版)3000张;印刷用双胶纸40卷(20吨)。
执法人员对现场涉案的非法出版物、未装订的散页以及四色印刷机、单色印刷机、三面切书机等14台生产设备和3台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现场发现的22种图书及散页,4月16日经省“扫黄办”鉴定,属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因该案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数量巨大,涉嫌经济犯罪,已超出市局职责范围,4月18日将该案件移交至武陟县公安局处理。
日前,武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徐宝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