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产品时优先考虑的是产品的安全性,产品是否含有害物质,特别是用于儿童的产品,对产品的安全要求更为严格。毋庸置疑,无论产品是否出口,印刷企业均需要做好产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或所含成分远低于接受限值标准。
目前,国外与印刷行业相关的主要的产品安全标准如下。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F963-11)由美国材料协会制定。最新版《美国玩具安全标准》于2008年12月获批准,2009年2月正式公布。该标准对于14岁以下的玩具产品属于强制执行标准。所有属于此范围的产品需要通过三个方面的测试。
其一,机械和物理性能测试,考察玩具机械和物理性能上的安全性。这主要是对小物件、尖点、利边、突出物及磁铁的测试,以避免它们对儿童造成伤害。主要包括: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不得产生小部件;8岁以下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不得含有可触摸到的尖点;8岁以下玩具不得含有可触摸的利边与可刺伤儿童的突出物;对玩具中使用的磁通系数大于50的危险磁铁部件作出了要求,避免14岁以下儿童吞食小部件磁铁。
其二,燃烧性能测试,用于测试产品阻燃性能。玩具中使用的除纺织品(不包括纸张)外的其他材料应为不易燃材料。消费者可丢弃的包装材料、可能会成为玩具玩耍功能一部分的包装物品,也需满足此要求。
其三,针对8种重金属元素的毒性测试。表面涂层材料和基材中可溶性的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溶出量不得超过规定中的最高限量。这点与我国《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一致。表面涂层材料和基材中总铅含量需控制在基材小于或等于100ppm,表面涂层小于或等于90ppm。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美国2008年8月发布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onsumerProductSafetyImprovementActof2008),成为1972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最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2011年8月12日,美国总统正式签署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修正案HR2715,修订现有玩具法案CPSIA。CPSIA影响着美国所有生产、进口、分销玩具、服装和其他儿童产品及护理品的相关行业。
此法案要求12岁以下儿童产品、儿童玩具、儿童护理品必须符合相应的总铅限量要求、邻苯二甲酸盐限量要求等。具体规定包括:表面涂层材料和基材中总铅含量需控制在基材小于或等于100ppm,表面涂层小于或等于90ppm;6种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必须小于0.1%;ASTMF963-11成为强制执行的玩具安全标准。
此外产品还要注意拥有溯源性标签和供货商符合性声明。溯源性标签即在产品或包装上提供易于识别的永久性标识;供货商符合性声明则需要相关测试报告或供货商保证信支持。
欧盟玩具安全标准
《欧盟玩具安全标准》英文简称是EN71(2009/48/EC)。它是直接管辖玩具安全的欧盟指令,规定了玩具安全质量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首先应满足该指令要求。EN71共包括11部分,其中属于强制测试的是第一至第三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某些元素的转移。
机械和物理性能方面具体规定包括如下。在小部件方面,3岁以下的玩具在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不允许含有或产生小部件;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但可能对他们有危害的玩具应加警告语。在利边方面,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不能产生可触及的危险利边;一些玩具因为功能所需包含有潜在危险的边缘需要加贴警告,但仅适用3岁及以上玩具。在尖点方面,正常使用过程中可接触的点不能是危险的锋利的尖点;玩具在滥用测试后不能产生可触及的危险尖点;一些玩具因为功能所需,包含有潜在危险的尖点需要加贴警告,但这仅适用3岁及以上玩具。
欧盟REACH法规
REACH法规是《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项化学品管理法规。它类似于特殊产(商)品的登记、授权和许可证制度。
该法规由欧盟于2006年12月30日正式公布,并于2007年6月1日生效。这部法规巩固所有欧盟现行的关于化学品的法例,并对制造商、分销商和最终使用者赋予更多的义务,所有进口欧盟的产品都要遵守REACH法规。该法规要求如果物质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有意从商品中释放出来,并且每年的进口量超过1吨,该物质在法规中便需要进行注册。
同时该法规定义并公布了高度关注物质(SVHC),对于公布为高度关注物质的,需要进行通告。自2008年10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首次公布第一批SVHC候选清单,截至2013年6月20日,SVHC候选清单已更新9次。目前正式公布的候选清单中包含144项SVHC,包括多种无机物和有机物,应用遍布各个行业。
根据物质不同的风险性,REACH所要求的信息传递内容不同,为确保供货商提供给工厂的化学物料符合REACH要求,我们需要供货商提供以下信息材料:纸张、油墨、胶水等相关产品材料列表,物质成分表,高度关注物质信息,REACH符合性评估报告。
电气、电子设备有关法规
欧盟RoHS指令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6年7月1日颁布1.0版本。它要求在新投放市场的电气、电子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这6种有害物质。2011年7月1日,2.0版标准颁布,新增内容有技术文档、符合性标识和自我声明等内容。
印刷行业本身不生产以上电气、电子产品,但若配有相关配件,与纸制品一起销售欧洲市场,那么这些配件就需要遵守该指令要求。
在激烈的“绿色竞争”中,仅满足个别法令要求的检测已经无法满足快速涌现的环保指令与采购商环保要求,如何及时有效、系统地识别各国有害物质管控的指令,如何系统地管制客户对有害物质的要求,成了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于是,引入QC080000成了我们解决此问题的系统方法。
QC080000即《电子与电器部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它是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发的有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认证项目的通用名称。它于2005年3月公布,2012年改版。这个标准及其要求的建立是确保实现产品和生产过程中无禁用的有害物质依赖于有效的综合管理控制,目前是全球唯一的有害物质管理国际标准,提升企业有害物质管控能力,降低企业营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