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张磊因不满室友常拿自己开玩笑而挥刀捅人,其此前已经预谋报复室友。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王亚喆介绍,张磊性格内向敏感,偏执偏激。2013年12月,跟随老乡从河北来到北京,在一家印刷公司打工,平时就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同宿舍的还有李鑫(化名)等5人。生活期间,室友们经常拿他开玩笑,这使得内心脆弱敏感的他非常难堪,从此怀恨在心。在室友5人当中,张磊对李鑫尤为反感,觉得此人狂傲自大,时不时嘲讽自己,一而再挑战底线,遂有杀害之意。
2014年1月,张磊买了一把刀,准备刀杀李鑫,但没敢下手。随后上网浏览,按照网上说明在宿舍制作毒气,企图趁室友熟睡之机进行毒杀,事后却发现没有效果。
次日上午,张磊再次趁5名室友熟睡之机,持刀扎向李鑫的脖子,将其当场扎死。为了杀人灭口,张磊还想扎死其余4人。但由于在扎死李鑫的过程中动静过大,其余4人有所警觉,故张磊没能如愿扎死其余4人,而将他们扎成轻伤、轻微伤不等。
案后,张磊留在洗手间,点上烟,等待警察到来。
这个惨案的发生,警示各印刷厂应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职工遵纪守法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但是,当前企业普法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教育中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企业最基层做起,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法制素质,从普法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建立科学的企业普法教育体系;努力探索企业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企业法制文化环境。
如果这家印刷厂主动贴近员工生活,法制教育合理得当,也许这起惨案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