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龙门县博物馆相关负责人介绍,造纸遗址位于龙门县永汉镇三坑村,是一处采用古法造纸技艺的作坊遗址。遗址依山而建,始建于明代,遗址中有3处水车舂碓的石基座、石碓(俗称“碓咀”)、地窖等遗址,石碓和石基座尺寸各有不同,遗址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
据三寨谷旅游开发区负责人介绍,他们于2004年7月在造纸遗址旁开路时,挖出一只印有“大明嘉靖年制”六字的青花瓷杯(残缺)。青花瓷杯的出土,可以说明其造纸(土纸)业的生产不晚于明代中后期。经省、市文物研究人员现场考察后认为,在广东省范围内遗留下来的原始造纸作坊非常罕见,该造纸遗址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及文化价值。
2005年11月,龙门县将三寨谷古代造纸遗址列入龙门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2月,三寨谷古代造纸遗址被列入惠州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龙门县文广新局联合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文广新局,对三寨谷造纸遗址进行了勘察,发现其除了露出地表的水碓和浆池,还保留有引水渠道、渠板柱洞等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