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或兼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的,目前改为后置许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出版物的印刷经营活动目前还是工商部门的前置审批。
而关于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以及印刷经营活动的定义如下:
在《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条例所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本条例所称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改为后置的是后三项,而出版物的印刷还是工商登记的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