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水十条”),提出,要根据三大区域地理特征,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2016年年内要全部取缔污染严重的10类小企业和3类生产项目,确保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长江流域达到100%、黄河流域达到56%以上。
娄勤俭强调,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全省水环境状况只能不断向好,不能变坏。要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任务,做细、做严全省工作任务,把脉全省水污染防治的关键和重点;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与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要夯实各部门职责,有效落实关中水系规划,统筹推进全省水生态环境管理,加大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建设,深度净化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的水体水质;要强化《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的落实,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张道宏副省长指出,陕西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分区域对水体施治十分必要。关中地区要继续加大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加大对重点河段的治理,重点关注咸阳铁桥断面到新丰镇断面之间50公里河段的污染防治;陕北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受空间小、压力大、风险大等因素的影响,后期任务十分艰巨;陕南地区肩负着南水北调水源水质的安全重任,必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安全隐患。同时,陕西“水十条”的落实要扭转环保部门一家奋战的尴尬局面,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必须齐心协力,共同打好全省水污染防治这场战役。
陕西省“水十条”提出,要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充分发挥法制规范、市场调节、科技支撑、标准导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三秦大地水更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渭河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
为达到以上目标,省“水十条”要求,要通过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源头防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引领,降低水污染治理成本;优化空间,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健全法制,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过程管控,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市场推动,建立水环境治理内生调节机制;改革创新,突出分区域精准治理;落实责任,推动全民通力参与等10大举措,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