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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核心提示:
国家“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近,云南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环保厅联合举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云南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新法抓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条主线,在新修订的环保法的基础上,规定了一系列严格具体的制度措施,新大气法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近年来,云南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把大气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加大保护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京津冀等地区重污染天气频发、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良好,去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97.2%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定职责。依法制定考核办法,对云南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未达标城市,要及时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向同级人大报告。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抓住主要矛盾,针对造成云南省大气污染的主要问题,制定综合防治措施,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总结上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做好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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