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普及循环经济理念,宣传循环经济典型,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提高社会认知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7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委托专业机构组成专家组,对2015年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评审认为,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大北农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森肽集团、安徽省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山东省平原县(工农复合循环经济产业链)、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酿酒、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8家单位具备较好基础,建议开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从2012年开始评选,2012年至2014年三年中全国分别有5家、7家、9家企业入选,截至目前,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入选的制浆造纸企业。
申报企业须满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