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贵州“大地常绿、空气常新、碧水常流、土壤常净”,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全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7年)》,攻坚行动涉及项目建设2555个,投资约234亿元,通过实施六项攻坚行动,持续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六项攻坚行动包括: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攻坚行动、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环境基础设施和监测能力建设攻坚行动、生态示范创建攻坚行动、环境科技攻坚行动以及环境执法监管攻坚行动根据该方案,2016年完成全省70%以上黄标车的淘汰工作,2017年全部完成。同时,2017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16年完成贵州省环境应急大数据建设,贵阳市完成环保数据中心、遥感监测设备及系统建设。2017年完成省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2016年出台《贵州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划分省、市(州)排污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职责,逐步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根据该方案要求,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到2017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标准的天数占比85%以上,全省PM 10年均浓度下降水平达到国务院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方面:到2017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0%,重要湖(库)监测垂线优良率达到70%土壤环境方面:到2017年,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并保持稳定,耕地及工矿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的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进根据要求,省有关牵头部门每年7月1日、12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统一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由省环境保护厅汇总后报省政府,省政府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及企业适时进行预警、通报、约谈,督促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