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因为超排污染物,咸阳一家企业此前被有关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但涉事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所谓按日计罚,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而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三易处罚,罚单金额从20万元飙升至1580万元,不可谓不严厉,这也证明了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的强大威力。然而,理性地看,个案最终只是“罚单”的胜利。按理说,第一次的20万元罚单就已经不小了,为何涉事企业不整改?而当执法部门30多天后再次检查时,罚单已涨至740万元,为何就吓不到排污企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