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间,*ST南纸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其全资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至3500万元。哈密能源公司在完成增资后,负责开发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72亿元据悉,此次投资是公司首次涉足光伏电站领域,也是*ST南纸公司在新疆地区取得的首个新能源项目。该项目是一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规划容量20MWp,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所发电量由新疆电力公司负责收购和销售项目位于新疆第三师红星二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能够为光伏电站提供充足的光照资源。初步测算,该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7616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304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23h由于该项目所处的新疆哈密地区执行电价为0.9元每千瓦。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14%,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68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10.22%*ST南纸表示,在新疆地区取得首个新能源项目,对中闽能源树立行业品牌、带动昌吉州、达坂城等地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