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进口废纸量增长迅猛,其中八成以上的进口废纸来源于美国,美国的废纸分类标准也被广泛采用,美废标号(PS-96标准)成为区分废纸种类和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美国废纸出口分类指南PS-2007(PS-96标准最新版),将废纸分为普通废纸51种,特殊级别废纸35种,其中将普通废纸中8#及其以上废纸称为高标号废纸。但是从标准定义本身和口岸检验检疫实践看,高标号并不意味着高质量,切不可因进口废纸高标号而放松警惕。
高标号不一定低夹杂
废纸中的夹杂物是进口废纸检验检疫的重要内容,废纸中常见的“一般夹杂物”主要有木废料、渣土、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吸附剂、墙(壁)纸、涂蜡纸、浸蜡纸、复写纸等。根据美废分类标准,允许的夹杂物质量含量一般在“不许有”、0.5%或1.0%之间,例如在低标号中7#废报纸的夹杂物为“不允许”,5#工厂包装纸为0.5%,但在很多高标号废纸中,允许夹杂物的含量并不低,甚至高于低标号的废纸。例如10#旧杂志、11#旧瓦楞纸、14#纤维纸芯以及46#印刷出错的漂白纸板等的允许夹杂物含量均为1.0%。超过部分低标号废纸允许夹杂物含量,而37#经拣选的办公室废杂纸,允许夹杂物含量为2%,与低标号中1#大混合废纸相同,超过其他所有低标号废纸对夹杂物的要求,而且超过GB16487.4-2005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废纸板和SN/T 1791.13-2006,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第13部分:废纸和废纸板对一般夹杂物含量不能高于1.5%的要求。
高标号不一定高合格率
不合格废纸总量是美废标准中质量控制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在不合格废纸总量控制指标中,并非标号越高的废纸,不合格废纸量就越低。例如在低标号废纸中除1#大混合废纸和6#旧报纸对不合格废纸控制量分别为10%和5%之外,其他低标号废纸的不合格废纸控制量均在2%或3%,而在高标号废纸中11#旧瓦楞纸、14#纤维纸芯以及37#经拣选的办公室废杂纸对不合格废纸总量的要求都达到了5%。较高的不合格废纸量给国内废纸利用单位加大了处理再生的难度,也带来了更多的环境风险。
高标号不一定高环保
根据废纸制作工艺、用途等差别,不同的废纸在化学物质的添加使用上并不相同。在某些高标号的废纸中仍可能含有较多具有危害人体和环境的化学物质。例如作为增强纸张湿强度的湿强剂,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多的聚酰胺环氧氯丙烷、三聚氰胺甲醛树脂、脲醛树脂等均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危害,在美废分类中也将17-S白色含湿强剂废纸和18-S褐色含湿强剂废纸作为特殊分类废纸,在我国也被列入不准进口废纸,但是在普通废纸中高标号废纸17#手提纸袋废料中,却明确标明可以含有湿强剂。同时,高标号废纸中也存在大量涂布纸(原纸上涂上一层涂料),涂布纸上的颜料、接着剂、添加助剂等大量的化学药剂携带,如再生利用和处理不当则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高标号不代表低风险
同低标号废纸一样,高标号废纸同样存在运输中受潮损坏、以次充好、甚至夹带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禁止进境物品的现象。例如检验检疫部门曾退运一批高标号废旧瓦楞纸,该批废纸夹带有大量废塑料容器、废易拉罐、废饮料纸盒等废弃物。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国内收货人加强对政策的了解,掌握废纸分类标准的内容,主要是美废标准的质量控制要求,充分了解GB16487.4-2005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废纸板和SN/T 1791.13-2006,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第13部分:废纸和废纸板对一般夹杂物含量的要求。尤其是对超出GB16487.4-2005和SN/T 1791.13-2006对夹杂物1.5%要求,但是符合美废标准中1#大混合废纸和高标号中37#经拣选的办公室废杂纸对夹杂物2%的要求的废纸,国内收货人与国外供货商签订的贸易合同应有废纸必须符合我国环控标准的条款,以保证进口废纸满足国内环保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