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第二次严打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集中力量、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实现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目标。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树铭在会上强调,各地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以决战决胜的勇气担当,坚决把专项行动打出声势、打出效果,坚决夺取专项行动全面胜利。
会议首先听取了河北、内蒙古、辽宁、福建、湖南、海南、贵州、陕西8省区林业厅开展严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李树铭对8省区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打击整治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完善;有畏难情绪,督办打击力度不够;整体推进不平衡,打击整治效果不突出。李树铭特别指出,2014年陕西秦岭非法占林地建别墅、今年云南大理非法毁林等案件不是个别现象,其他地方没被曝光,不等于没有。各地要认真排查,严肃查处,不能姑息,更不能心存侥幸。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节点,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致使本省区重特大涉林案件没有发现、发现没有得到查处、打击和整治的,专项行动后再次被新闻媒体曝光、引发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依纪依规问责、追责。必要时要采取停止林地审批等严厉措施。
对下一步工作,李树铭提出6点要求:
一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查处、举一反三”的重要指示精神,既要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要深刻反思林业自身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教训,建立打防管控长效机制,决不能再出现行动结束后又发生破坏林地的恶性案件。各级林业部门主要领导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组织指挥,确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时限。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各地一定要严格依法办理涉林案件,做到执法到位、工作到位、查处到位、纠正违法到位。对涉案人员,要依法严查,追究责任,必要时要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失职渎职人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加强大要案件攻坚。省级林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督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每起案件要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大力加强重特大案件的督办、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参战人员人人肩上有任务、有压力、有责任。
四要密切协作配合。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有关要求,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强化对破坏森林资源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将打击与问责相结合,发挥各部门优势,共同做好涉林犯罪打击和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资源、保护、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逐件跟踪查处结果。
五要积极建章立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张建龙局长有关“联防、联查、联打”的批示要求,从根本上破除“被动式查处,运动式解决”的怪圈,要积极探索建立林业部门与公、检、法、人大、组织、纪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常态化机制,形成信息联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为一体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新格局。
六要深入宣传发动。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等方面要有新的举措,要主动发声,协调主流媒体和相关网站同步宣传报道专项打击整治成果,尤其对影响恶劣、社会公众关注的违法案件,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实现宣传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阶段性成果显著。截至9月22日,全国共立刑事案件1114起(破703起)、查处林政案件522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297人、打掉犯罪团伙41个、行政处罚涉案单位372个,收缴林地1013公顷、野生动物2.3万余头(只)、制品2021公斤、皮张230张;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2549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3629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233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765次,接收群众举报线索2360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1157起;累计出动森林公安民警8.8万余人次,林业执法人员4.8万余人次。